货架的功能性要求和塑造形象的要求 货架的布置,是营业厅布置的主要内容,由货架构织成的通道,决定着顾客的流向,不论采用垂直交叉、斜线交叉、辐射式、自由流通式或直接式等布置方法,都应为经营内容的变更而保留一定的灵活余地,以便随需要调整货架布置的形式。所以现代综合商场的各种货架都采用组合的形式,只有一些专营店才少量采用固定的形式。
功能性要求
货架之间的距离应保证客流的通畅,小型商店迎着店门贴墙设置货架是不成问题的,大型食品店、百货店、服装店等,就要根据商店的规模形成的人流量、经营品种的体积来测算出合理的距离,一般说主通道应在1.6~4.5米之间,次通道也不得小于1.2~2米之间。
由于各种类型商品的形状、体积、价值等有不同的特性,势必对货架等展销用具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,才能达到较好的展示效果。根据各种类型的商品来设计货架,是目前营业厅设计的一个努力方向。
商品的特殊性主要还表现在是否能堆放、悬挂、竖放、横放、散装等,有些商品对温度、光线较敏感,要用玻璃冷藏架,有些珍贵商品对货架的安全措施还有特殊的要求,一些可供顾客直接接触的商品,在设计上更要为顾客提供足够的方便。传统中药店的抽屉式货架,文物店的博古式货架,书店的平台式货架,水果店的箱式货架,服装店的吊杆式货架,都是根据各自经营品种的特点来设计的。
货架的设计应保证商品陈列上架时有适当的面积和空间,使商品能有效地布置成水平排列展示其品种的不同,垂直排列展示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和档次。适当的空间不但为商品的纵向排列,也为售货员上架、放货、清洁提供便利。
同一商店,货架的造型应基本统一,目的是为了造成一个整齐、有秩序的环境,提供适合购物的良好气氛。尺寸一致、材料一致、形式特征一致(主要表现在顶、脚、角、面)、色彩一致,使货架取得统一感。
塑造形象的要求
现在商店的货架设计除了应立足于功能性的要求外,形式上的现代感,是塑造商店形象的主要方面。
货架的传统材料是木材、金属(钢、铝)、玻璃,在国外有使用玻璃钢取代木材和金属,用有机玻璃取代玻璃的趋势,玻璃钢有优越的机械性,并有质轻、半透光、可着色、成形自由、成本低廉等特色。商品陈列用的架、柜、橱、台、箱、隔板等器具都可以采用它。由于它成形自由,使设计师可以赋予它许多新的形式。有机玻璃19世纪已发明,早期产品耐磨性差的缺点已经得到改进,它具有强度高、不破碎、不褪色、塑性高、光线扩散性佳、在国外价格比玻璃便宜等优点。其中易塑性的优点,使它能弯曲、折叠、切割和压铸,使得它用于商店货架材料时,有着广泛的造型可能性。箱式货架为了防尘,应设置透明有机玻璃罩,用透明有机玻璃做橱架陈列商品,有极好的展示效果。除此之外,各种强化塑料、合成木材等有关新材料,也正在逐步推广应用。
货架为了陈列商品,一般不采用刺激性的色彩,以免喧宾夺主。但商品陈列架与商品之间的色彩关系,则必须考虑到通常的色彩作用。如色彩鲜艳的商品,货架的色彩要灰;浅色的商品,货架颜色宜深;深色商品,货架色彩宜淡。货架与商品色彩的搭配是要起到作为背景色的陪衬作用。
营业厅商品陈列台和商品架上,需保证充足的光线,这对促进商品的销售十分重要。灯光的设置应力求使光线接近自然光,这样才不影响商品的自然色彩,一般商店照明布局采用全盘与局部并用的照明方法:在商品架、商品橱、商品柜的上面和里面,都加有局部的照明灯具,以保证商品的清晰。但足够的光度并非完善的照明,商场的照明应以货架的位置来拟定照明的位置,而橱、柜内的照明应考虑灯光的投光范围,按橱、柜的实际尺寸进行调整。每一个不同式样和类别的灯具,都有它固定的效果和机能,设计师必须先了解灯具的照明配置妥当的目的。收集国内外的资料,可为货架的设计提供有效的参考。谁能掌握“情报”运用资料,谁就能从资料的启示中,激发来来的各种货架创意的新构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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